The Beginning
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第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补正相关材料。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事项超出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网上申请领取证明:
可前往现场自领,也可以选择邮寄服务。已经签发的小伙伴还可以在“粤省事小程序”首页“我的证照”进入关联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证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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