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加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资金监督管理,根据《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4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4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210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调整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培训平台使用
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210号)(附件1)文件要求,用人单位既可依托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用人单位申请备案时需提供申报备案表、告知承诺书、培训方案等申请材料。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培训的,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须在市就业促进中心公布的“白名单”内,还应提供用人单位与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的协议文本。协议应明确培训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时间、平台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用人单位委托“白名单”以外平台开展线上培训的,不再予以培训补贴。
二、申报方式调整
1、本年度在新区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操作的可继续按照《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浦人社〔2021〕13号)相关要求,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136.105.125:81)”完成项目申报。
自2023年1月1日起,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用人单位拟开展线上职业培训的,备案阶段应通过市人社自助经办系统(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惠企点单办”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备案通过的,按照本市关于疫情线上培训的要求在培训前导入名单并完成培训。补贴申报阶段可通过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证照登录“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136.105.125:81)”,按要求提供补贴申报相关材料,进行补贴申请。具体可参照《2022年浦东新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报指南》进行申报(详见附件2)。
三、其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如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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