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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临安“择临而安·礼遇人才” 购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一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2-06 13:01:22
The Beginning

  1.本次“择临而安·礼遇人才”人才购房补贴,社保缴纳在省属单位的是否可以申请?

  答:不可以,社保缴纳在省属单位的不享受此次人才购房补贴,需要在临就业创业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才可以具备申请资格。

  2.那如何界定在临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

  答:具体认定标准是房屋网签当月有当月社保扣款记录。

  3.如果配偶一方婚前购买了房屋,那么婚后另一方首次在临买房是否可以享受,对于“首次在临购房普通商品住宅”,怎么理解?

  答:配偶一方婚前购买了房屋,婚后另一方首次在临购房不可以享受本次人才购房补贴,要求2022年9月15日前在临安区范围内无住宅、无住宅交易记录(含买卖、赠与、继承等),且在临安区范围内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批地建房、安家补助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4.那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都能享受吗?

  答:本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只能按高的一方享受一次。

  5.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能申请吗?

  答:本次人才购房补贴不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但教育、卫生人才除外。

  6.首次在临购买的叠墅、排屋、合院等,能进行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吗?

  答:不能,首次在临购买普通商品住宅不包括叠墅、排屋、合院及别墅等。

  7.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该房屋能马上上市交易吗?

  答: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该房屋自登记之日起满10年的,才能按照一定流程申请变更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进行交易等,若未达到10年年限的,应按购房年限比例退还相应购房补贴,应退还的金额=已发放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120月×实际购房月数)。退还相应人才购房补贴后才能申请变更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8.本次人才购房补贴和全民购房补贴能够叠加享受吗?

  答:同时符合政策条件的,可以叠加享受。

  9.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补贴,具体怎么申请?

  答:该补贴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后一次性发放。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对象登陆“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http://larc.linan.gov.cn:8000/),选择“领取购房补贴申请”模块在线填写《杭州市临安区“择临而安”礼遇人才领取购房补贴申请表》,并上传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格式文档)。具体材料如下:

  (1)购房合同;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

  (3)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购房人的有效银行卡号;

  (5)婚姻状况(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具结书、离异提供离婚证)

  (6)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于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领取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2.受理。区住建局负责每季度受理一次购房人的补贴申请,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3.预审。区住建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市规资局临安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预审。

  4.公示。经预审符合条件的,区住建局在临安住建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5.审核。公示后,申请对象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在该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需注明“人才保障房(享受人才购房补贴),该附记内容未按规定撤销前不得转移、抵押(除购房按揭外)等”内容。

  6.发放。申请对象登陆“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http://larc.linan.gov.cn:8000/),进入“领取购房补贴申请”模块上传附记栏注明“人才保障房(享受人才购房补贴),该附记内容未按规定撤销前不得转移、抵押(除购房按揭外)等”内容的不动产证书并签订《杭州市临安区“择临而安”礼遇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发放协议》,签订后由区住建局按照购房人提供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房人。

  全民购房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571-63967721。

  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571-2361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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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TAG:人才  临安  首次  房屋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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