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城乡居民医保怎么办理异地就医
一、在省内就医的
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执行唐山市待遇政策和结算方式。
二、在省外就医的
1、参保人在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医疗服务协议的医院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执行唐山市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
2、跨省异地长期居住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半年及以上的人员。
提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
参保人员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个人无需垫付全额费用,可凭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跨省就医可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办理,省内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流程:点击查看
三、在境外就医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四、突发急症的
如参保人员在河北省以外因探亲、旅行等临时外出,因突发急症在异地医疗机构急诊入院治疗时,应当及时通过异地就医备案平台补办备案手续,及时联网结算;如未能直接结算,可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回参保地后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若您对医保业务存在疑问
可拨打电话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市本级:0315--5908000
丰 润:0315--5177317
丰 南:0315--8101386
迁 安:0315--7899831
遵 化:0315--6623392
乐 亭:0315--4613698
迁 西:0315--5681158
玉 田:0315--6161316
滦 南:0315--8075198
滦 州:0315--7101260
曹妃甸:0315--8755110
南 堡:0315--8512359
汉 沽:022--69218365
海 港:0315--2914578
芦 台:022--69386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