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事项名称:户口信息变更
2、设定依据:《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和《仙桃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范》
3、申请条件: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性别等5大主项信息变更,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确属错误的可以更正;已凭《出生医学证明书》上户口的,不得再更改出生日期;正在受刑事、行政处罚的人或民事案件尚未审结和执行完毕的,不得变更主项信息;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4、办理材料(原件):
(1)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等);
(2)变更姓名的,对未成年人需学校出具证明且父母同时到公安机关签字确认、对成年人属干部、职工的还需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的证明;变更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的,需要能证明信息不一致的原始户口簿或旧身份证;变更民族的,需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成份变更批准通知书》证明和有关原始证明;变更性别的,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3)辖区民警制作《调查走访笔录》;
(4)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6、联系电话:0728-3332077
7、办理流程:申请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信息变更申领表》,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后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审核。
8、地点:仙桃市公安局户政服务大厅(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42-1)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