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1年以上。
2.申请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4.主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具有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有效期1年以上,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5.主申请人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中级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其他财产额度限制:
(1)申请人人均货币财产低于20万元。
(2)申请人在各类企业投资累计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名下有不超过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车辆购置价格低于15万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