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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行驶的区域、时段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对违反货车限行规定的货车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计分1分。
》》义乌公安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市区货车限行的通告》,本通告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发布的相关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并遵守通行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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