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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高薪区人才引进补贴政策(唐山市人才补贴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20 12:01:34
The Beginning

  唐山高薪区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一、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支持

  对首次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的海外归国研究生,根据项目需要,给予3年办公场地减(免)房租支持。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借(贷)款免息(贴息)政策。

  申请审核流程:按创业中心规定流程申报,到创业中心企业部办理。

  二、高学历人才补贴

  (一)生活补贴

  1、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46周岁-50周岁博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非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50周岁及以下未享受唐山市“凤凰英才计划”政策的博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与区内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按照3000元/月标准,自来区之日起发放60个月(五年)。

  2、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41周岁-45周岁全日制硕士和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硕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非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45周岁及以下未享受唐山市“凤凰英才计划”政策的全日制硕士和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硕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与区内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按照1500元/月标准,自来区之日起发放60个月(五年)。

   3、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35周岁及以下,未落户唐山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36周岁-40周岁“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非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40周岁及以下未享受唐山市“凤凰英才计划”政策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按照1000元/月标准,自来区之日起发放36个月(三年)。

   备案及申领流程:入职企业3个月内,所在单位携带《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备案表》、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备案。入职每满一年后,所在单位携带《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申领。

  (二)购房支持

  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首次来区工作的博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全日制硕士、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硕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5年内在高新区购房的(不限首套,此政策只享受一次),对购房时缴纳的税收高新区留用部分给予补贴。

  备案及申领流程:在高新区购房3个月内,所在单位携带《高学历人才购房补贴备案表》、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备案。备案满一年后,所在单位携带《高学历人才购房补贴备申请表》、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申领。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支持

   在我区全职工作的博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全日制硕士、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硕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以及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担任企业技术、营销、财务、法律、投资等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0—5000万元,企业副总以上高层管理岗位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在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办理转学、入学手续时,可不受片区限制,如所选择学校学位已满,将协商安排。

  办理程序:携带《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证明表》2份、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办理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证明。然后携带证明表到社会事务局教育处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四)高层次人才父母培训补贴

  在我区全职工作的博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全日制硕士、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硕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在高新区老年大学参加各类培训,给予培训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2科。

  申领流程:高层次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报名参加高新区老年大学培训3个月内,高层次人才携带《高层次人才父母培训补贴申请表》、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申请。

  三、专业人才奖励

  1、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给予人才一次性20000元、10000元奖励。

  备案及申领流程:自主培养专业人才取得证书3个月内,新引进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入职企业3个月内,所在单位携带《专业技术、职业技能人才奖励备案表》、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专业技术人才到人才处备案,技能人才到劳动监察大队备案)。自主培养专业人才取得证书满一年后,新引进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入职企业满一年后,所在单位携带《专业技术、职业技能人才奖励申请表》、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领(专业技术人才到人才处申领,技能人才到劳动监察大队申领)。

  四、紧缺人才支持

  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对全职新引进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急需紧缺人才,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申领流程:紧缺人才入职企业3个月内,所在单位携带《紧缺人才支持申请表》(附件8)、备注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进行申请。

  各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人社局人才处:5776377

  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5776422

  社会事务局教育处:5776339

  创业中心企业部:5370608

  创业中心金融部:5370628

  所需申报、申请表: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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