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办理条件:
本省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到省内任一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材料:请点击此处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
未满16周岁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须出示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通过系统查询和政务信息共享可以查明监护关系的,不要求提供(建议带着原件)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审核后,报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省厅制证中心统一制证。
(三)制证完成后,窗口领取或快递到付。
四、收费标准:
有效期满换领为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为每证40元。浙价费[2004]64号。
五、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户籍承诺期限:省内户籍快递证件10工作日内投递;非快递证件3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
六、办理进度查询:
在“浙江公安”微信公众号的左下角菜单栏里面【身份证进度查询】,输入身份证办理“回执单上的受理号”即可进行查询。如果回执单丢失了,可拨打受理地派出所窗口电话通过身份证号码查找受理号。
七、办理地址:
在“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可以查询你附近的办理地点。
图源:“浙里办”app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