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身份证办理指南:
申领条件:
省内身份证申领条件:
省内户籍人员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办理。
省内身份证换领条件:
身份证有效期满,应当在期满前180日内申请换领。或者因姓名、出生日期、户籍地址变更,也可以申请换领身份证。
省内身份证补领条件: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或者身份证不能机读的应当申请补领。
省外身份证申领条件:
仅长三角地区(江浙沪皖)户籍人员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办理。
省外身份证补领条件:
省外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丢失的,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或者身份证不能机读的应当申请补领。
省外身份证换领条件:
省外户籍人员身份证有效期满,应当在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换领。或者因姓名、出生日期、户籍地址变更,也可以申请换领身份证。
办理要求:
首次申办要求:
1.年满16周岁公民,应提供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须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上需原件。
补领申办要求:
本地受理(南通地区): 1.年满16周岁公民,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须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上需原件。
异地受理(非南通地区): 1.年满16周岁公民, 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暂住登记、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则须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上需原件。
换领申办要求:
本地受理(南通地区): 1.年满16周岁公民,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须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上需原件。
异地受理(非南通地区): 1.年满16周岁公民, 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暂住登记、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身份证件; 2.同时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之一; 3.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则须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上需原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和其它需要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办理材料:
首次办理身份证:必须带上《居民户口簿》
注意:身份证首次申领,目前仅长三角地区(江浙沪皖)可以通办,其他地区居民需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身份证到期或损坏等情况
需要换领身份证的,带上现有身份证。
补领身份证
带上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就可以申请办理身份证。
注意:身份证补换领业务已实现全国通办。
收费标准:
首次办理免费,换领补领每证20元;
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
办理时间:
江苏省内居民身份证在20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
临时身份证只允许本省居民办理,1-3个工作日办结;
省外补换领身份证在25个工作日内领取。
照片要求:
身份证办理目前不支持外带照片,需要到现场来拍摄。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如果相貌变化不大,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领取方式:
1、本人区受理点领取
2、委托代领或者选择邮寄。
选择这两种领取方式需要在申请办证的时候当场办理委托代领或邮寄手续。
受托人领证时必须出示受托人本人的身份证、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方可代领。
注:信息来源南通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