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省外户籍居民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全国通办”
一、服务对象
户籍是非江苏户籍在南通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且非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国大陆公民。
二、所需材料
1、居住不满半年,拟在南通暂住一定期限的,应当根据暂住地的规定在当地申报暂住登记。凭暂住登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2、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凭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证明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也可携带公安机关认可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出具监护人关系证明。
公安机关认可身份证明:公安机关制发的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护照、驾驶证、暂住登记。
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学生证、劳动合同、租房合同、房产证等。
注:信息来源南通公安微警务官微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