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居民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0 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400 元;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500 元,主城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800 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1200 元。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的起付标准比当地同级综合医院下降一级。
参保居民年度内第一次住院执行起付标准,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降低 50%。
临时外出就医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2000 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2500 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3000 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