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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所属乡镇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办事指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18 18:34:19
The Beginning

  淮安市所属乡镇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办事指南

一、申请事项

  淮安市所属乡镇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二、受理依据

  《淮安市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淮政发)〔2014〕132号

  三、申请条件

  1.具有淮安市所属乡镇户籍;

  2.淮安市所属乡镇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参加市区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含洪泽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相关材料转送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3.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收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材料后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市住房保障中心;

  4.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住建局(局保障处)对申请人的要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住建局(局保障处)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申请材料

  1.淮安市市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关系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等);

  5.国家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证明(申请人身份);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联系方式


单位办公地址办公电话
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人民南路清晏小区8幢四楼89333561
柳树湾街道办事处西安路188号80329521
闸口街道办事处都天庙街100号83936009
浦楼街道办事处北京南路33号83960509
淮海街道办事处健康东路55-1号83662310
长西街道办事处漕运西路88号80328339
水渡口街道办事处洪福小区西侧水渡口街道办事处80329621
清浦街道办事处天津路1号83989629
清江街道办事处人民南路7号83989103
长东街道办事处和平路11号长东街道办事处2楼服务大厅83770029
府前街道办事处大治路20号府前街道办一楼大厅80325675
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迎宾大道8号1408室83716095
钵池街道办事处汕头路18号钵池街道便民服务大厅89890033
新港街道办事处淮海西路179号新港街道便民服务大厅83349671
枚乘街道办事处明远东路18-1号枚乘街道便民服务大厅83186945
市住房保障中心供应科健康东路55号房产大厦八楼83672968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监督电话:0517-83566122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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