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任城区青年硕士研究生和学士本科生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的说明
一、发放范围
2020年6月15日后,任城区企业新引进的全职工作青年硕士研究生和学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超35周岁,学士本科生不超30周岁),属首次在济宁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引进后3年内在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可分别发放购房补贴6万元、3万元。
二、购房补贴申领条件
1.2020年6月15日后,任城区企业新引进的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文件实施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2.首次在济宁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申请人所在企业税务登记地须为任城区;
4.任城区企业引进后3年内在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即申请人首次在济宁市就业后,在任城区购房,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在其他县市区购房不符合申请条件);
5.申请人在2020年6月15日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6.首套住房是指申请人在任城区范围内首次购买住房,购买房屋的用途为住宅,且本人、配偶和子女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房产;
7.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时间确认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购房时间确认以不动产登记证书取得时间为准。所购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或与配偶、子女共有(说明:与父母或其他人共有的不符合条件);
8.夫妻双方同时具备申报购房补贴条件的,可叠加享受。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区财政分别给予每人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四、提交材料
1.申请审核表(可提交材料时现场填写);
2.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冻结房屋产权转移知情同意书
3.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和网上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7.家庭成员(含夫妻双方和未婚子女)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8.用人企业完税证明原件;
9.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备注姓名和开户行);
10.申请人符合人才引进范围,2020年6月15日在济宁首次就业后,由济宁市主城区范围外的兖州区或其他县城变更工作地点至任城区工作的,需提供其住建局或其他相关负责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在其地区工作期间未领取购房补贴的证明(工作地点未变动的不需提交)。
五、办理时间和地点
1.材料提交时间:每周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00-11:30。
2.材料提交地点:任城区政府C805办公室,电话5660650。
附件下载:
附件一:济宁市任城区引进人才领取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审核表221025.pdf
附件二:青年人才领取购房补贴冻结房屋产权转移知情同意书2210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