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修订版)
根据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修订版),结合我县实际,石城县人才分类目录共分为十个层次,分别是: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主要包括:
1.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包括诺贝尔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图灵奖等;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3.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 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 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 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见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公布 名单);
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国家级顶尖人才)。主要包括:
1.国家海外引才计划(不含青年项目)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2.“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防卓越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选;
3.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医大师,岐黄工程首席科学家;
4.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
1.国家海外引才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有突出 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前3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
3.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 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4、5名及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
4.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百千万人才 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专利金奖前3名(须为专利发明人及 设计人);
5.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6.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7.国家岐黄学者,全国名中医,国家卫健委有突出贡献 的中青年专家;
8.近5年,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9.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董事会成员、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中国企业100强、全国文化 企业30强企业总部董事长、总裁、首席技术官;
10."1+5+N"主导产业和各地首位产业领域连续两年以上年度纳税工资薪金130万元以上的人才。
11.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顶尖人才)。主要包括:
1.省“双千计划”人选,“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
2.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 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第4、5名,省部级自然科学奖、 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
3.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青年英才,世界技能大赛银铜 牌选手,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中国专利银奖和优 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3名(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4.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分管科研工作,下同)、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5.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主要负 责人,中国企业100强、全国文化企业30强总部董事会、 经理层或相同级别的成员,控股二级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技术官,资产超过300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6.“1+5+N”主导产业和各地首位产业领域连续两年以上年度纳税工资薪金110万元以上的人才。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C类(省级高层次人才)。 主要包括:
1.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省“双千计划”人选青年项目和短期项目,省政府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2.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选手,省政府授予的赣鄱工匠,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首席技师,省部级优秀高技能人才表彰荣誉获得者,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3.省部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2名,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 技术带头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人选;
4.全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 人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5.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6.省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近5年,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 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 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组长、且项目通过验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且项目已完成;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且项目已完成;
8.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的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中国企业100强、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控股二级公司副职或相同级别的经营管理人才,在管理资产超过300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金融专家;
9.“1+5+N”主导产业和各地首位产业领域连续两年以上年度纳税工资薪金90万元以上的人才。
10.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
1.“苏区之光”人才计划人选;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博士学位获得者;
3.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 得者排名第一;
4.赣州市突出贡献人才,赣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赣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赣州市十大科技创新人物(不含 提名奖获得者);
5.全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青年英才,省青年井冈学者,省特级教师;
6.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的选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职工组、教师组、学生 组),省政府授予的能工巧匠,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职工组、教师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市政府授予的赣州工匠、市级首席技师;
7.拥有授权发明专利3件以上,且为第一发明人,并在赣州得到转化和应用;
8.“1+5+N”主导产业和各地首位产业领域连续两年以上年度纳税工资薪金70万元以上的人才。
9.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E类(行业急需紧缺人才)。主要包括:
1.各行业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 人才,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学生组),省职业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获得者(职工组、教师组),市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职工组、教师组);
4.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5.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且为第一发明人,并在赣州得到转化和应用;
6.符合市组织、人社部门发布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
7.“1+5+N”主导产业和各地首位产业领域连续两年以上年度纳税工资薪金50万元以上的人才。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F类(行业英才)。主要包括:
1.各行业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职业农 民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人才(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
3.省职业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获得者(学生组),市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学生组),市职业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职工组、教师组);
4.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前3位 完成人)且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参与制定或修订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人才(前3位完成人),完成1项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企业重点项目且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人才(前3位完成人);
6.所从事领域具有一定专长,作出突出贡献,得到行业认可的人才;
7.“1+5+N”主导产业和各地首位产业领域连续两年以上年度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的人才。
G类(产业能手)。主要包括:
1.大专、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工作满3年,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工作满5年的人才;
2.取得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职业农民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3.市职业技能大赛二、三等奖(学生组);
4.主持1项以上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且取得明显效益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主要负责人或质量主要负责人。
H类(乡土人才)。主要包括:
1.种养能手:合规合法创办种植或养殖基地,规模达本村劳动力平均种养数量的10倍以上,或者在同等条件下单位面积的受益或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其他农户平均水平3倍以上。
2.林(果)农:新开发果树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经济林木种植面积(不包括承包公益林或转租原有山地的林木)200亩以上。
3.农民企业管理人才:主要投资者或经营业主,非一般参与者,解决5个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或己开业3年以上且本户收入是本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
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属本地常住人口,在各类农民专业组织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从事技术交流、技术指导等工作的技术权威者。
5.农村经纪人:专门从事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引进实用技术、传播科技信息等对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益的各种中介服务活动负责人或经营业主,非一般参与者,户年人均纯收入是本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倍以上。
6.技能带动型人才:拥有一门以上的特长和技能,并以此为生。主要指在制造业、加工业、建筑业等方面具有较高技能或特长,能带动其他农民掌握该技术或进入该行业,自身获得一定经济收入的同时,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人才。带动10人以上进入该行业,或向其他农民传授本人所掌握的技术;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倍以上。
7.文体类人才:具有鲜明的本地特色,并能代表当地最高水准的民间艺术家、手工艺人或从事民间体育活动的人才。
8.乡村管理人员:村民小组长以上的村干部(不具备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干部身份)。
注:1.上述除H类人才外,其余人才类别参照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
2.如上述人才目录是团队的,特指团队带头人。
3.该人才分类目录,将定期修订,更新完善。
4.该目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县委人才办会同 有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