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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户籍农民申请共有产权房办理指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18 05:13:17
The Beginning

  淮安市户籍的农民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办事指南

  一、申请事项

  淮安市户籍的农民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二、受理依据

  《淮安市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淮政发)〔2014〕132号

  三、申请条件

  1.具有淮安市户籍的农民;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相关材料转送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3.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收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材料后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市住房保障中心;

  4.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住建局(局保障处)对申请人的要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住建局(局保障处)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申请材料

  1.淮安市市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监督电话:0517-83566122

THE END

TAG:淮安市  住房  申请人  户籍  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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