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注意事项
1.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人才专项资金承担。
2.申报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时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不可为其职工申报补贴;出现上述情形的,已申报、审核通过的补贴应停止继续发放。
3.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个人,责令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单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对补贴申报、发放情况开展随机抽检。
5.引进的人才同时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的,奖补标准按照就高原则只享受一次。
6.细则自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结束日期对照《中共句容市委 句容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推进G312以及紫东相邻区产业创新走廊“福地句才”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句委发〔2021〕30号)执行。该细则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