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淄川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2022/2023年度供暖期热费:
执行川政办发﹝2016﹞7号文件规定
(1)城区居民供暖价格以房产证中注明的套内建筑面积21.6元/平方米。复式住宅单层安装供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供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包括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公摊面积)的按照区政府(川政办发﹝2016﹞7号)文件规定执行。阁楼安装供暖设施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按购房合同注明的面积或按国家《建筑工程建设面积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实测的面积计收供暖费。
(2)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按建筑面积20.00元/平方米。
(3)非居民供暖,按建筑面积35元/平方米。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供暖费(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
(4)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器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200元/供暖季收取。(对私接换热设备的用户,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5)对低保对象,需持与低保对象一致的房产证、户口本,每户供暖费优惠3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