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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北京顺义蓝境佳园共有产权房什么时候选房?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17 12:49:40
The Beginning

  ➤选房时间

  2022年11月19日9:30-11:30

  ➤选房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双裕街49号院蓝境佳园小区进行选房

  ➤特别说明

  1.申购家庭购房款计算方式: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00㎡,销售价格为27000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100㎡×27000元/㎡=2700000元。

  2.申购家庭应服从选房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现场秩序。

  3.申购家庭应按选房到场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

  4.每个申购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每组申购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申购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如两组家庭同时选择一套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确定房源归属。

  5.选房当日如有选房家庭在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的,此房屋将会在正在选房时段的下个时段放出。

  6.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7.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9.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企业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10.请申购家庭详细了解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具体可查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

  1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市、区主管部门防疫规定,选房现场所有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人员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选房现场每个申购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当您进入现场时,请正确佩戴口罩,(售楼处将准备应急物资、如口罩,消毒酒精,以备客户之需)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手机“扫码”出示北京健康宝“未见异常”绿码(北京健康宝首次使用时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并进行人脸识别,请您提前注册)及信息登记工作。凡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或正处于隔离期的人员,开发企业将谢绝您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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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TAG:家庭  北京市  住房  产权  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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