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句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句容市青年人才“金燕来巢”计划》,制定了《句容市“金燕”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句容市“金燕”人才创业社保补贴实施细则》、《句容市“金燕”人才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细则》、《句容市“金燕”科技人才奖补实施细则》、《句容市“金燕”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奖补实施细则》,现推出第三期《句容市“金燕”人才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细则》。
句容市“金燕”人才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细则
一、对象条件
1.补贴对象。35周岁以下来句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创办的创业主体。
2.补贴条件。2022年1月起,来句首次成功创业,在句容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缴费纳税,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
二、补贴标准
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6000元。
三、申办流程
1.申请。补贴对象登录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申请,也可向创业主体税务登记地人社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以及申请前连续六个月完税证明、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的劳动合同、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2.审核。人社经办机构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市人社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发放。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按季汇总并向市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按规定拨付给补贴对象。
四、其他事项
1.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结束日期对照《中共句容市委 句容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推进G312以及紫东相邻区产业创新走廊“福地句才”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句委发〔2021〕30号)执行。
2.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3.申请补贴时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偷税漏税、列入失信 黑名单等情形的,均不予享受。存在弄虚作假、渎职、冒领创业补贴的,按规定进行处置和追责。
4.自注册登记起3年内未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5.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的,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享受待遇。
6.本细则由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0511-87270028(句容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
★附件:句容市“金燕”人才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