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方式
1. 入住协议服务机构的(指入住养老院或护理院),按照床日付费:
(1)重度失能(失智)人员
入住养老机构的长护险基金每天支付生活照料床日费42元;
入住医疗机构的长护险基金每天支付生活照料床日费42元+医疗服务床日费40元=82元。
(2)中度失能人员
入住养老机构的长护险基金每天支付生活照料床日费31.5元;
入住医疗机构的长护险基金每天支付生活照料床日费31.5元+医疗服务床日费20元=51.5元。
(3)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学龄前儿童、在校大学生、医疗救助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员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2. 参保人员居家接受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和亲情照护的,按照限额付费:
(1)重度失能(失智)人员
重度失能(失智)人员居家接受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和亲情照护时,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享受提供上门照护服务,每月提供12次的上门照护服务,全部由基金支付,个人无自付。
参保人员也可以选择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和亲情照护相结合的形式享受待遇。即:享受亲情照护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 ,同时每月提供4次的上门照护服务。
(2)中度失能人员
中度失能人员居家接受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和亲情照护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享受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每月提供8次的上门照护服务,全部由基金支付,个人无自付。
参保人员也可以选择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和亲情照护相结合的形式享受待遇。即:享受亲情照护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同时每月提供4次的上门照护服务。
(3)驻外人员:驻外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因异地居住导致无法享受机构上门照护的参保人员,重度失能(失智)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元、中度失能人员按照每人每天20元,发放亲情照护现金补贴。
选择享受亲情照护补贴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除外),应当首先接受不少于2个月、不少于8次的上门照护服务(前两月无亲情护理补贴),由上门服务机构专业护理人员对亲情照护人员进行培训。
注意:参保人员享受长护险待遇期间,可以同时享受由医保基金支付的门诊统筹待遇,但不得同时享受住院待遇,也不得同时享受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的相关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