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根据佛山市市政府规定,各区限摩区域外的中心城区实行“一户一摩”政策。每户没有摩托车的且家庭成员具备摩托车驾驶资格的本市户籍家庭,限登记注册1辆摩托车。而目前禅城区只有南庄户口可以申请准办凭证。
实行“一户一摩”政策范围内的居民,应先带身份证,户口簿,摩托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所有户内人员的页面)到户口所在地车管所申请取得准入凭证后,再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手续。
准办凭证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71号环球国际车城12座。
二、所需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准办凭证;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详细可见附件);
4、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5、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9、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0、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如需同时申请抵押登记的,还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①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
③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三、办理流程:
1、查验机动车;
2、前往车管所驻车城检测站办证厅提交申请材料、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3、核发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预约方式:登陆“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预约,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然后按预约时间前往办理点办理。
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71号环球国际车城12座(车管窗口提供免费复印、拓印、免填表服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须核查或嫌疑车辆除外。
收费标准:
车管所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取牌证工本费。
其中以小型汽车收费为例:
①汽车反光牌10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证,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注:轿车与客车类须核发两张临时号牌,货车类只核发一张临时号牌)。
②挂车反光牌50元/面,摩托车反光牌35元/面。
车驾管业务收费实行网上缴费,统一使用“广东省公安交通管理车驾管业务网上缴费系统”(简称“网上缴费系统”)缴纳。
五、注意事项:
(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2.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3.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4、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5、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
6、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8、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审查车辆的使用性质、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应当具备相关道路运输许可;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申请危险货物运输车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为单位。
(四)摩托车入户的,先申办《摩托车准办凭证》,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