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原佛山本市户籍人员,因学生入学原因将户口迁到市外大中专院校,毕业、退学、休学由学校集体户迁出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学生在校期间父母户口在市内发生迁移的,不受区域限制。
(一)窗口办理流程:
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办理入户。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
(二)网上办理流程:
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