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长春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需要些什么材料?
(一)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包括: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申请车辆基本信息及运行情况、国补和省补资金清算情况、市补资金垫付情况、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接入情况、售后服务及安全保障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况等)。
(二)补贴资金申请表 (附件)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四)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车辆买卖合同复印件,同等传统车型参考价格证明材料(税务局车辆购置税价格报送信息系统中同等传统车备案零售价格-生产企业提供并盖章)。
(五)生产企业售后服务、安全保障及废旧电池回收等方案及承诺书。
(六)申请补贴车辆的国家补贴和省级补贴清算证明材料。
(七)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和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
(八)车型公告参数表及车辆一致性证书。上述材料原则上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吉工信办联 (2020)35号)相关要求办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各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必要时需提供原件)。
申报、审核和拨付流程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和受理补贴资金申报工作,会同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对申请单位所上报的材料及车辆进行审查核实并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履行补贴资金拨付程序。
附件下载: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pdf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