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机构咨询电话(区号-029)
咸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3555981
秦都区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32000997
渭城区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33230461
兴平市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38814992
武功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办公室 15129795193
泾阳县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36212862
三原县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32289777
礼泉县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35632686
乾县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35535835
永寿县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37665223
彬州市劳动服务中心 34922360
长武县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34200233
旬邑县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34423900
淳化县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32773499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
《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陕财金办〔2022〕30号)文件规定,对2022年7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新发放的个人(含合伙)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原个人应承担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
二、降低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条件
小微企业应当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小微企业自提交申请日前1年内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
三、提供免费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
开展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再担保公司)业务合作,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无法提供反担保且不符合免反担保条件的个人借款人,以及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借款金额30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借款人,由再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并免收担保费。个人及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可自主选择是否由再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本政策实施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