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异地就医指南
一、先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实行承诺备案制,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不支持电话备案。可通过泰安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只支持跨省业务)、“泰安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备案。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就医:省内跨市(到我省其他地市)的不再需要备案,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直接在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联网结算;跨省临时就医需要备案,可通过我市定点医院转院、泰安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泰安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医保服务电话等渠道办理备案。
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为例,备案流程如下:
第一步: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依次点击首页【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进入异地就医备案页面。
第二步:选择备案信息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后,点击【开始备案】按钮。
第三步:提交备案告知书
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
第四步:填写备案材料
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
第五步:查看备案结果
备案信息提交后,可以看到备案人的基本信息。点击【查看备案记录】按钮,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状态。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注: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备案有效期:点击查看
补办备案:点击查看
二、选定点
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页面,可查询全国范围内已开通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已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持证就医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应在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