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禁行范围
东至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嘉祥县分界线,南至新兖铁路线,西至S252线(含),北至S338线(含)。
二、禁行时间
自2019年12月1日起, 24小时全天实施禁行。禁行区域外,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对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在全县范围内禁行。
三、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驾驶“三小车辆”上道路行驶,应悬挂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将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无证驾驶的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违反禁行规定的,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接送学生从事校车业务的,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扣留车辆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