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政字〔2019〕16号)、《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人社〔2019〕17号)。
二、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不高于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申请条件
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2016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不高于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一创业者注册多个创业实体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五、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创业场所租赁合同、财务报表、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证明(或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承诺书)、租金发票等、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办理。
七、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告知。
十、联系电话:
奎文区:0536-8217513 潍城区:0536-8188348
坊子区:0536-7607290 寒亭区:0536-7275816
青州市:0536-3252165 诸城市:0536-6183268
寿光市:0536-5222761 安丘市:0536-6208687
高密市:0536-2631096 昌邑市:0536-7115097
临朐县:0536-3097700 昌乐县:0536-6229697
高新区:0536-8866061 滨海区:0536-7620760
峡山区:0536-7737900 保税区:0536-7620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