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原籍福建省中国公民回闽落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原户籍地在福建省的国外中国公民。
2.不具备华侨身份。
3.需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在国内连续住满60天或者累计住满90天。
4.向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注意事项:
1.在通过核准办理落户前又出国的,应当重新申请;
2.公民提交的户口登记事项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办理的,应当在接到核准通知之日起6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3.无法提交末次入境证件或者持入境证件身份信息与出入境记录,或者户口注销证明登记内容不一致的,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4.本人以及直系亲属在我省均无合法稳定住所,需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5.系统无法查找到注销记录的,需到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国外中国公民回闽落户申请表;
(二)设区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不受理(批准)定居通知书》原件(需注明“不具备华侨身份”);
(三)末次入境证件;
(四)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五)选择新立户口的,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六)选择投靠他人的,需提供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七)房产属于直系亲属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
(八)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近照1张。
三、经办流程
第一步:微信申请——申请入口:点击申请。
申请填写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若是投靠他人,应选择“投靠他人”页签,反之选择“新立户口”。
2.属“投靠他人”的,被投靠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信息应与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上的信息一致,投靠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信息应与《户口注销证明》的信息一致,投靠人指需办理恢复户口的国外中国公民。
3.属“新立户口”的,落户信息应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上的地址信息一致。地址填写方式:首先点击选择所属地市,然后选择所属区县及派出所,最后录入地址(其格式为:XXX路XX号XXXXX),若为城镇地址(其格式为:XXX镇(乡)XX村X号)。
4.属“新立户口”的,户主信息应填写拟办理户口立户的国外中国公民信息,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应与提供的《户口注销证明》上的信息一致。
5.投靠人(立户人)与申请人可以是不同人(他人代申请),也可以是同一人,当为同一人时投靠人(立户人)与申请人关系应为本人。
6.材料信息大小限制为不超过1M的jpg格式文件。“样图”栏,为上传文件的样图。点击文件上传,选择所需的材料图片进行上传(可直接拍照上传,可选择多个文件)。
7.带*号的为必填项目。
第二步:审核审批
1.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进入审核阶段。
2.如果条件不符合,微信会通知不予办理的原因,业务终止。
3.如果材料缺失或拍摄不规范,微信会通知申请人补充、完善材料。
4.审核、审批通过,微信会通知申请人携带所有电子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所在地办事窗口进行办理。
5.审批不通过,微信会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原因。
第三步:办理
申请人须带上所有申报电子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办事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微信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窗口办结,申请人超过30天未补充或未到窗口办理的,微信会自动提醒一次,超过40天未处理的,系统将自动撤销该笔申请。暂存业务,请通过"用户中心"-"我的业务"-"暂存业务"下继续办理或者撤销。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后12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