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民营创业孵化机构补贴
1.政策内容:鼓励民营创业孵化机构发展。经人社部门认定的民营孵化机构,3年内成功孵化本地毕业生创办企业的,按每户每年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
2.补贴对象:经人社和财政部门认定的民营创业孵化机构。
3.补贴标准和期限:根据符合条件的在孵本地毕业生创办企业户数,3年孵化期内按照每户每年10000元的标准给予孵化机构创业补贴。
4.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民营孵化机构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或“皖事通”平台“高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专区的“民营创业孵化机构补贴”模块,按照提示上传申请材料。每年第一季度申请上年度补贴资金。
(2)审核:民营孵化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对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后,予以退回。
(3)公示:在民营孵化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官网或政府网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名称、经营地址、入驻孵化本地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名称、创办人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创办企业时间、入驻孵化时间、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民营孵化机构银行账户。
5.申请材料(拍照上传):
民营孵化机构营业执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