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如果外出突然需要看急诊,来不及“备案”怎么办?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规定,将急诊抢救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并且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考虑到急诊抢救病人的现实情况,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照定点联网医疗机构的急诊标识来认定是否属于急诊抢救病人,按照参保地的有关待遇标准,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加方便急诊抢救患者就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