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在读期间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借款学生在读书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仍由财政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
二、何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通常贷款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初-9月底,受疫情、灾情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时,贷款受理时间也会有所调整,若有时间调整,将及时通知公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