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襄阳市金秋助学活动申请指南
一、助学对象及标准
(一)建档困难职工的上学子女
助学对象为建档的困难职工子女,包含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各地工会建档后,按照《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办〔2020〕26号)规定实施助学,做到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全覆盖。资金来源为,首先使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帮扶专项资金。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使用地方财政资金、企业行政安排资金、工会经费、社会捐助资金。
(二)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
助学对象为《湖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办〔2020〕26号)中第七条规定的困难家庭(1-4款)。实施助学时,应在职工提交申请、工会调查核实后,集体研究决定助学对象。对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的助学标准,一般按照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每生不超过 5000 元、高中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子女每生不超过 3000 元的标准执行。原则上不对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实施助学(社会捐助的助学活动、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的助学活动除外)。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明确用于送温暖的资金,市县地方财政资金,企业行政安排资金,工会经费,社会捐助资金。不得使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明确用于建档帮扶的资金。
重点关注六类学生:
1.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
2.“去产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学生;
3.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和下岗失业职工家庭学生;
4.困难农民工家庭学生;
5.生活困难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家庭学生;
6.因公牺牲、伤残和患职业重病公安民警家庭学生。
根据每户家庭具体困难情况和子女教育负担状况,确定金秋助学对象,统筹兼顾,因户施策,提高助学帮扶针对性。
二、申报办法及申报时间
(一)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村)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工会审核后申报,市或县级总工会根据推荐对象情况研究确定受助对象。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
建档困难职工申报资料:
1.金秋助学申请表;
2.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及分数条(文科、理科上打钩);
3.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连续救助的提供学籍证明、学费票据等);
4.本人开户银行卡复印件(备注持卡人姓名、开户行)。
未建档困难职工申报资料:
1.金秋助学申请表;
2.家庭成员及本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工资收入证明和致困证明(除困难职工本人外,家庭成员也要提供收入证明);
4.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及分数条(文科、理科上打钩);
5.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连续救助提供学籍证明、学费票据等);
6.家长是农民工的,提供签订劳动合同证明;
7.单位公示公告原件,公示结论须是场景图片,经公示无异议+工会主席签名+时间+工会章;
8.本人开户银行卡复印件(备注持卡人姓名、开户行)。
(二)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负责本地金秋助学工作。困难职工子女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确定并对外公布。
金秋助学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