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襄阳南漳县金秋助学教育资助标准
助学对象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学生,进行建档帮扶。帮扶资金和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办[2020]26号)文件规定,使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帮扶专项资金进行帮扶。
助学对象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学生,帮扶资金按照《湖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办[2020]26号)相关要求,使用省财政明确用于送温暖的资金和市、县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进行帮扶。帮扶标准一般按照接受高等教育的每生不超过5000元;高中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每生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不纳入助学帮扶对象;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帮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