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张家口公租房住房面积
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可根据保障对象实际租赁需求适当建设部分70—100平方米的户型,但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建筑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
租金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具体租金标准由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项目及所在区域等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意见,每年组织评估一次,并报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面向社会出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