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定于11月15日下午开展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单列)选房工作
领取材料:
申请人可于11月11日上班时间到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
现场看房:
现房看房时间为11月12日9:00-17:00。
具体房源及看房要求详见《选房手册》,请申请家庭自行前往。
选房时间:
经2022年8月30日公示无异议并已确认保障性租赁房单列分配资格的14户申请家庭符合选房条件,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选房地点: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
委托选房:
办理委托选房的申请家庭,应在11月14日12:00前向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其批次申请人顺序号作废。
问答:
哪些申请家庭可以单列分配?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按规定程序提交申请且符合相应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可以予以单列分配:
(一)居住在危房的;
(二)居住在已退的侨房、信托代管房等落实政策住房的;
(三)居住在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住房且不符合安置条件的。
提醒
近期将发布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非单列申请家庭的选房安排,请关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及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温馨提示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选房家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疫情防控与选房工作两不误,请申请家庭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1.看房现场同一申请家庭仅限2人入场,申请家庭应服从属地物业统一安排,进入看房现场前需出示“福建健康码”。
2.同一申请家庭仅限2人进入选房现场,须全程佩戴口罩。
3.外地返厦人员请按规定在符合解除隔离条件后再办理选房,申请家庭也可事先做好公证委托选房手续。
4.申请家庭进入选房大厅前须扫场所码,提供“福建健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者(≥37.3℃),建议其在建设大厦体温异常人员临时隔离点,暂时隔离半小时后再次测量体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