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政策内容: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含众创客问)和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自入住之日起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对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5人以上(含5人)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入驻企业和创业项目,可延长孵化期限1年。
适用对象: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以及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的毕业生创办的科技型小徽企业。
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单位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经初审后,在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按规定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兑现时间:长期。
职责分工: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解释说明。
联系方式:0335-326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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