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
一、申请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且无固定工作岗位,在我市范围内正常经营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2年,累计不超过3次。
三、贴息标准:
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四、准备材料:
(一)申请人须准备的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保定人社局官网申请,后台打印)
2、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窗口领取)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到一张纸上)、结婚(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涉及相关行业许可证
6、人民银行出具的夫妻双方详细版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7、自有资金证明(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9、有限公司需提供公司章程、股东贷款决议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担保人须准备的材料:
1、担保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到一张纸上)、结婚(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收入证明。(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国家公务员)
备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限制行业:
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
联系人:
赵文佳
咨询电话:
0312-3855880
地址:
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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