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台州人才公寓申请对象有什么要求?(国际人才公寓)
答:台州国际人才公寓申购对象有以下要求:
一、市直单位和工作单位在台州市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的下列人才:
1.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认定的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全职创新类人才,其中顶尖人才放宽到柔性。
2.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认定的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创业类人才,创办的企业已正式落地发文,且入选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近三年年产值达到过1000万元(含)以上。
3.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认定的台州市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
4.2017年5月9日(含)之后全职引进到台州市区企事业、社会组织(事业类仅包含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科创平台和科研院所,国企仅包含市属国企、区属国企)工作的正高职称人员(特级技师)、博士,且在台州市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含)以上。
5.2017年5月9日(含)之后全职引进到台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985”“211”“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在台州市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含)以上。
二、上述人才不包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的企业人才,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人才申请购房时须在职在岗,承诺签订购房合同后在台州服务期不低于5年。顶尖人才不受此限制。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台州市区无自有商品住房(含已办理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商品住房),2020年9月1日(含)以后无交易、赠与、离婚析产等导致台州市区自有商品住房所有权变更的记录。
3.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我市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优惠政策。
4.未在台州市区单位享受过货币等形式住房补贴者(单位引进人才在退回住房补贴后可参与)或以低于市场价方式购买过单位住房。
拓展阅读: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台州高层次人才可以分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特优人才、高级人才五类。
其中顶尖人才有如下标准:
1.诺贝尔奖、菲尔茨奖、图灵奖、沃尔夫奖、拉斯克奖、阿贝尔奖、泰勒奖、克拉夫德奖、格拉芙奖、科学突破奖、未来科学大奖等国际性重大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以及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创新国家科学技术顶级奖项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4.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
5.国家级引才计划顶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6.省“鲲鹏计划”入选者。
7.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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