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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生育津贴是直接给职工的吗?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职工产假期或休假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生育津贴没有特殊情况都是发放给单位的,由单位支付给职工。
办理地点
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72号徐州市医疗保障局一楼医保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医保分中心)综合柜员1-1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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