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模式:现场办理续贷手续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次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续贷学生无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2.现场办理续贷手续材料
(1)办理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本人身份证;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名的《申请表》原件。
3.借款学生手持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当年10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第二种模式:远程续贷操作流程
1.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借款学生本人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应在提交续贷申请之前,在在线服务系统“资料完善”模块更新个人信息;
3.提交续贷申请。学生点击申请续贷,系统将首先进行手机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进入申请页面,并自动关联学生相关信息。学生核实申请信息后,填写助学贷款借款金额、期限以及续贷申明,提交申请信息;
4.同意远程受理。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
5.合同信息确认。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预览信息,学生检查合同信息,如需修改,可选择返回填写申请表界面;如无需修改,可点击确定;
6.身份确认。学生确认合同信息后,在线服务系统将弹出身份认证二维码,学生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根据提示进行身份认证操作;
7.确认提交。身份认证成功后,学生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系统提示在线申请办理完成,并将相关信息提交至县级资助中心;
8.接收回执验证短信。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同时,学生可以在接收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
9.高校回执录入。借款学生持合同回执验证短信或纸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当年10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录入电子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