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达州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达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区)教科局负责认定。其中,属达川区、渠县的在县(区)行政审批局办理。
(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达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三、认定条件
四、认定流程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办理流程按县(区)教科局(行政审批局)通知或公告办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网上申报
1. 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上午8:00至10月31日下午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 申报网址:
(二)确认及体检
申请人员的确认及体检分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申请人员根据自己的情况,自愿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确认及体检。
线下方式:
线上方式:
五、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位申请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申请人员进入确认现场、领取证书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确认现场、领取证书地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前到达达州、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确认现场提供近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请申请人员注意个人防护,确认现场提供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六、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