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须缴纳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3年;
(2)应用统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3年;
(3)翻译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2年;
(4)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3年;
(5)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30000元/年,学制2年;
(6)除上述各专业外的其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54000元/年,学制2年。
以上学制以我校最新的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收费标准以广西区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为改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我校设立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多元化奖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按教育部下达指标评选产生。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奖励比例100%。其中,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15%、10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25%、6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奖励比例约60%、2000元/生·年。二、三年级奖励比例80%,其中,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15%、10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25%、6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奖励比例约40%、3000元/生·年。具体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文件执行。
(4)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岗位、各类竞赛奖、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目前我校未设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