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莱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残疾儿童少年。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户籍地选择在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市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2.现役军人等人员子女。对现役军人子女根据《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给予安排;对于符合市政府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的外地高层次人才子女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市教体局根据教育部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优待政策,统筹安排。
3.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学按照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非莱州市常住户口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暂行规定》“以公办中小学校为主承担非莱州市常住户口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要求执行。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原籍户口簿、我市居(暂)住证、居住证明、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其中劳动合同必须为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从事个体私营经济者应提供工商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在莱州有房产的应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租房的应提供加盖房主所在居(村)委会公章的租住证明;接种疫苗不全者要及时补种。
在城区务工的,其适龄子女,初中由文泉学校安排;小学由莱州中心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文泉学校、文昌小学依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能力合理、就近安排。在镇街务工的,其适龄子女,初中由辖区内的镇街初中按招生区域安排入学;小学由镇街中心小学及辖区内完小就近安排。符合接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学与我市居民子女同等对待。截止到招生时间,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莱州居住工作1年(含)以上(以公安部门提供的有效居住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