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凤鸣路校区招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在我校施教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1)富康路以东,海滨大道以南,张家河以西,迎宾大道以北;
(2) 204国道以东,迎宾大道以南;张家河以西;
(3)张家河以东,越河路以南,幸福路以西;
(4)幸福路以东,育才东路以南,东海大道以西;
(5)东坎街道农村区域。
三、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
(一)总体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下同),且与实际常住地相符。
(二)认定内容
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是指学校对七年级招收新生入学资格的认定。
1、关于常住地的认定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长期实际居住的地址。
2、关于房产的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持有在施教区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动产权证(共有权人仅限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随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认定。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实际拥有住房,但无法取得住宅用途不动产权证住房的,可按该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通过买卖、转赠方式取得的上述无不动产权证住房,一律不作为所在施教区的房产认定。
(4)已在施教区内购置的房产,因开发商等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取得住宅用途不动产权证的,可凭经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房屋被征收(拆迁)人子女符合在原住址施教区入学条件的,被征收(拆迁)人子女可在房屋被征收(拆迁)两个学年度内申请在原住址施教区学校就读。
(6)施教区内住户住宅性质的房产按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规划用途的性质来认定:①不动产权证载明为单一性质的居住用房或住宅;②有居住用途的混合用房。非住宅用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
(7)学校对申请到施教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不动产权证的认定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22日。
四、招生方法
1、APP报名:在县一中凤鸣路校区施教区内且有房产证的2022年小学毕业生,学生监护人手机下载“我的盐城”APP,在“智慧教育”中登入“中学生报名”按网页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也需将相关纸质材料送到学校进行审核。
2、现场报名:符合一中凤鸣路校区招生条件的2022年小学毕业生,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详见七年级新生招生报到须知)到学校报名窗口进行报名。
五、招生时间
2022年8月20日至22日 上午:7:30-10:30 下午:3:00-6:00
因高中教师教学能力测试在我校进行,21号下午凤鸣路校区报名暂停半天。
六、报名地点
笃志楼一楼窗口报名处。
七、防疫要求
1、进入我校北门(西门不开放):全程佩戴口罩,扫场所码,主动出示行程码(绿码),遵守一米线规定,待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方可步行入校(8月13日后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滨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进入校园: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示牌有序到对应窗口报名,遵守一米线规定。
3、离开校园:报名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开校园,不聚集,不逗留。
八、友情提醒
1、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招生公告,携带相关材料到我校审核认定。
2、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如伪造材料,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3、以上公告,未尽事宜,敬请垂询!电话:0515—6811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