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我在城区有房产,但户口暂时没有迁入城区。请问我的孩子是否可以在城区学校入学就读?
答:对已在城区购房并实际入住(有6个月水电费发票),但户口没有迁入城区的学生,在班额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可以照顾入学。
补充提醒: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省教育厅《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今年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0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适龄少年及其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三代同住”的,可按实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认定的施教区学校照顾入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