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本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1、即有城区户籍,户口与房产证不一致的,需提供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
2、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户口簿、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到户籍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
3、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本区外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
【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1、本市外区户籍,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
2、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我区入学的,需提供父母在宁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在本市(原则在宁河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且近期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户口簿、合法居所证明到区教育局登记,最终结果由区教育局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