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以居民户口簿信息为准)的儿童。
初中(七年级):2022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一)乡镇初中、小学(含民办)招生
2022年全县乡镇民办初中、小学均按照公办学位招生,按照计划招生,原则上招收所在乡镇行政区的学生。乡镇公办初中、小学招生范围按所在行政区域执行。中心学校(教育办)统筹做好辖区公、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
(二)县城区初中、小学招生
1、县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县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招生范围仍按县教体局《关于调整县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的通知》。因县三中今年秋季不再招收小学一年级,其小学学区划归县三小。
2、县城区民办初中招生。
按照民办学位招生,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注册入学,直接录取”的方式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和学校面谈相结合的方式招生,两者比例为6:4,即招生计划的60%为电脑派位录取、40%为面谈录取。志愿填报县城区民办初中的对象为有我县户籍且符合县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县城区民办初中面谈录取对象为有我县户籍且有我县县城区学籍的学生。
3、县城区民办小学招生。
按照公办学位招生,招生对象为有我县户籍且符合县城区就读的学生。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注册入学,直接录取”的方式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和就近入学相结合的办法招生。两者比例为6:4,即招生计划的60%为电脑派位录取、40%为就近入学录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报名对象为符合县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即招收本校周边0.5公里内符合县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报满为止。
(三)随迁子女(包括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由学校负责审核。
三、招生时间步骤
(一)基础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7月12日-7月22日)
1.平台注册。
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进入)进行信息采集。幼升小的从平台左侧学生服务窗口“小学招生信息服务”进入,小升初的从平台左侧学生服务窗口“初中招生信息服务”进入。信息采集办法见附件2。
2.完善信息。
学生家长依据房产和户籍住址,对照学区划分(县城区附后、乡镇以行政区划为准),用已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以学区公办学校(含农村民办初中和所有民办小学,均属公办学位)作为报名点,并完善相关信息。
3.志愿填报(仅限意向就读县城区民办初中的学生)。
符合县城区民办初中报名条件且有就读县城区民办初中意愿的在基本信息完善后,可再选报1所县城区民办初中,参与县城区民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
(二)县城区民办初中、小学报名资格审核(7月23日-7月31日)。
(三)招生录取。
全县公民办初中、小学招生时间统一定在8月5日--20日。
1.公办初中、小学审核录取(8月5日--20日)。
各公办初中、小学审核录取具体时间由各学校自行确定,但不得少于3天。各公办初中、小学应于8月5日前在单位门口显著位置张贴招生方案、学区范围、资格审核时间、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报到时间等内容,并通过微信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各公办初中、小学要组织人员认真审核,特殊情况的将相关材料提供给公安、自然资源、房管等部门核实,必要时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所在学区学校递交资料进行现场入学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在该学校入学资格。提供虚假证件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2.县城区民办初中、小学录取。
(1)对选报县城区民办初中、小学且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实施电脑派位(8月5日)。通过电脑派位系统实施,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公证部门现场公证。派位结果发布后,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公布,被录取学生家长务于8月5日--8月7日到录取学校缴费注册,逾期视为弃权。
(2)面谈录取(8月5日--20日)。学校预录取名单报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正式录取。审核具体安排见附件3。
四、公布招生组织。
为便于群众办事和政策咨询,在招生期间,县教体局设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三中,招生电话8850969。全县各学校均设立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招生电话。
五、加大监督力度。
县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任总督导、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组长任总督查的招生工作督查组,下设督导组,由局班子成员任组长,对各初中、小学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违规违纪的从严追究,实行阳光招生。监督电话888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