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户有房 (1类)
排序条件:
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文星街道,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屋产权证明。
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含户主页);
2、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工程规划许可 证、土地使用证书、国士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书)。
二、有房无户(1类)
排序条件:
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屋产权证明,但户籍没有迁入文星街道。
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含户主页);
2、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书);
三、优待对象
按照政策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产类
排序条件:
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在文星街道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
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含户主页);
2、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国士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书)。
3、法定监护人在文星街道无房产证明。(不动产查询证明)
五、有户无房
排序条件:
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文星街道,且合法居住一年以上。
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筹(含户主页);
2、合法居住证明(文星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联合认定)。
六、无户无房
排序条件:
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文星街道,且合法居住一年以上。
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护人户口篷(含户主页);
2、合法居住证明(文星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联合认定)。
3、务工证明(有用人单位为其所缴纳的社保、工商保险等证明材料此序列优先录取)。
报名时间:
7月15日-7月31日
报名入口:湘阴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