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干镇中学新生入学公告
一、招生对象:小学段:2016年8月31日(含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的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初中段:区域内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学区划分小学段:新强村(含角门);龙泉路以西中心街以北208省道以东的西关村区域;泾干镇中学以西桥北一路东段以北区域(含区域内居民小区、随迁子女)。初中段:木刘村、新强村、吉元村、西关村、大训堡、望泾村(含区域内居民小区、随迁子女)。
三、对象认定
1、常住地分两类认定:第一类是本人户籍在泾阳县相应 学区内,且与居住地一致,查验户口簿;第二类是务工随迁子女,以居住证(或房产证)为主要依据的“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
2、“四证”具体内容: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本学区内的居住证(或房产证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本学区内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流出证明(泾阳县户籍学生在我县辖区内学校入学不须提供)。
四、招生入学流程
1、划分学区,核定招生计划。6月26日前,泾阳县教育局根据各镇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起始年级适龄学生人数等因素划分学区,核定各学校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2、公布学区及入学条件。6月30日前,泾阳县教育局和各学校分别通过“泾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张贴公告等形式 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学区范围、入学条件及家长须提供的入学材料清单。申请登记,学校审核。7 月 21 日至 7 月 27 日,学生法定监护人按照划分的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划定学校进行登记。学校审核入学条件(入学年龄和常住地等信息,常住地信息必要时可入户核实),查验相关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3、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5日至8月8日,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在民办学校登 记报名的暂不发放)。
4、报名注册。8月30 日至31日,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名注册。各学校学区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 接纳能力,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将其余学生登记造册 上报泾阳县教育局。泾阳县教育局在泾阳县范围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附件一:
《泾干镇中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